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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残联”助力残疾人权益保障——通榆县人民检察院与通榆县残疾人联合会签署关于维护残疾人权益保障协作配合机制
时间:2023-11-10  作者:徐进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推进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近日,通榆县人民检察院与通榆县残疾人联合会就在民事支持起诉、行政检察监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如何加强协作配合,促进维护残疾人权益,召开《通榆县人民检察院、通榆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在民事支持起诉、行政检察监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促进维护残疾人权益保障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会签仪式,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通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马哲达与相关干警、通榆县残疾人联合会相关代表参加会议。


《通榆县人民检察院、通榆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在民事支持起诉、行政检察监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促进维护残疾人权益保障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的制定,旨在通过对口联系、信息通报、线索移交、会商研判、办案协作、专项联动等机制,紧紧围绕残疾人的实际困难与现实需求,充分发挥和调动检察机关与残疾人联合会的职能优势、资源优势,有效凝聚社会力量,进一步推进检察工作与残联工作的有效衔接,切实在残疾人权益保障领域形成强大合力,以民事支持起诉、行政检察监督、公益诉讼检察力量持续加强对残疾人的司法保护力度。



一直以来,通榆县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坚持依法能动履职,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切实保障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今年3月,通榆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位于通榆县育才路西北建设街上的盲道被违规占用划为停车位,县域内公共停车场未按照法律规定设置无障碍停车位,无法保障残障人士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益。为守护残障人士的美好生活,提升无障碍环境水平,通榆县人民检察院邀请相关单位进行实地踏查,并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机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大大改善了残障人士的出行环境。这是“办小案、暖民心”的具体表现,更是作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有力举措。


下一步,通榆县人民检察院将联合县残联,通过协作配合、有序推进,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及特殊群体的关注力度,为残疾人及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检察保障,进而为平安通榆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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