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行为。
“帮信罪” 最常见的行为就是出租、出借、出售自己或者他人的银行卡、U盾、微信、电话卡等支付结算工具,给犯罪分子提供支付结算帮助的行为。除了上述比较常见的帮助行为以外,购买通讯传输设备建立伪基站、利用社交媒体账号为电诈团伙等推广引流,为网络犯罪分子提供网络存储服务、维护非法软件等为网络犯罪团伙提供帮助的行为都属于“帮信罪”的行为。
为什么“帮信”行为
在电信诈骗过程中起着关键作用?
“只是想干个兼职,没想到会犯罪”“以为和我没关系,没想到会犯罪”……为了蝇头小利,出租、出借、出售支付结算工具,帮助犯罪分子通过多次、多层级转账,快速将钱款“洗白”,把骗来的钱变现,这也是为什么会有部分钱款要不回来的主要原因;利用社交媒体账号为犯罪分子提供了广告推广支持,使受害人数量增加等等一系列“心存侥幸”的行为,虽没有直接参与作案,但确实成了犯罪分子的帮凶,行为已构成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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