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通榆县检察院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妇女合法权益保护的决策部署,坚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高度重视妇女权益的司法保护,一体综合运用检察职能,攥指成拳同向发力“破冰”,凝心聚力当好妇女的“护花使者”,让她们充满勇气乘风破浪,带着梦想扬帆远航。
把誓言嵌入检徽 通检人以法为盾
倾力深情护巾帼 温暖关爱半边天
在春风笑意之中 守护她们的平等
在夏日奔放之时 守护她们的自由
在秋实收获之季 守护她们的权益
在冬阳惬意之间 守护她们的尊严
……
省妇联“吉林省优秀志愿者服务队”、省“优秀妇女维权岗”、省妇联“妇女之家”、2次被共青团吉林省委、中共吉林省政法委员会等十三家评为“维护妇女儿童先进集体”、1人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检徽闪耀下一串串坚实的足迹,是通榆县检察院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上各项成果的充分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