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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人民检察院人大工作报告
时间:2018-12-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年12月27日在通榆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通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冉志远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一年来的检察工作,请予审议。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我院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党中央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严格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深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在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院“强化监督、维护公益、创新发展”的工作总基调,积极组织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提升检察干警执检为民的责任感使命感,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明显成绩。
一、在保持严打上下功夫,坚决维护通榆社会安全稳定
扫黑除恶情况:保持严打态势,凡是扫黑除恶案件都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快捕快诉,充分发挥捕诉职能整合的效率优势,减少不必要的退补。对内,强化内部协作,完善工作机制。压实主体责任,检察长亲自审核刑事案件20余件,从中排查涉黑、涉恶线索。驻所检察室与在押人员谈话60余次,向其他人员了解情况30多人次。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150次,与被矫正对象谈话100余次。对外,加强协调配合,坚持快捕快诉。与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建立扫黑除恶联席会议制度,加快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车载检察室快捷优势,深入12个乡镇27个村屯进行宣传、走访排查,发送各类宣传资料1200多份,发放举报联系卡1500余张,突出向社会宣传全覆盖、无死角。
打击刑事犯罪情况:依法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截止目前,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22件182人,不批捕11件12人,提起公诉117件240人,不诉19件27人。与县监察委无缝对接,办理移送职务犯罪案件4件5人。其中,通榆县原畜牧局局长王志荣涉嫌贪污、受贿、诈骗、非法占用农用地、挪用公款案1件2人。该案是监察法实施后,全省监察部门向检察机关移送办理的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民事行政检察情况: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8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开展了向海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草原、林地保护检察专项行动。办理行政公益诉讼前案件37件。其中4件涉及向海保护区中央环保督查组直接反馈案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37件。实验区内不合规国有权属宾馆8处,拆除7处。剩余未拆除宾馆已向省院做了专题汇报,并下达通知书,如在整改期内仍不拆除,将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其余6家个人权属宾馆和38家小型餐饮正在整改中。
控告申诉和刑事执行情况:接待群众来访32件。没有缠访闹访情况发生。依法办理刑事申诉1 件。发出检察建议10件。纠正违法7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5件,采纳15件。清理未执行刑罚罪犯12人。建立了12309 “一站式” 检察服务中心,实现了一个窗口对外,让群众办事更加便利、简单。
未成年人保护情况: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开展了《尊崇宪法、护航成长》《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等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受到社会、学校和家长的热烈欢迎。
服务企业情况:联系服务企业和项目各8个,深入企业、项目走访调研15次,提出风险防控对策和建议6次。对企业的诉求进行逐项登记、逐项解决,得到企业的普遍好评。
二、在强化监督上强职能,打造“通榆生态环保”新品牌
以突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公益为核心,利用最新赋予的法律职能,把监督关口前移,分别在向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兴隆山镇、瞻榆镇建立检察室,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以特色法律服务保障自然资源和通榆生态经济发展。
三家派驻检察室充分发挥前沿优势,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工作。派驻兴隆山检察室帮助华源风电解决工业垃圾处理难问题1件。因房屋侵占移交公安立案侦查1件。解决草原、耕地、林地纠纷3件。向相关单位发送检察建议5份,正在根据群众举报核查违规发放、领取青贮窖国家项目补贴问题。派驻瞻榆检察室通过向包拉温都自然保护区等相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监督其清收非法占用杏树林地20公顷,目前已全部复绿还林。
三、在脱贫攻坚上求保障,确保包扶村群众获得幸福感
帮扶工作开展两年多来,我院包扶的新华镇强胜村整村易地搬迁工程已经结束,建设标准完全达到人居环境八项工程要求。按照贫困人口退出指标,该村已实现 “两不愁、三保障”。2018年,我院帮扶该村新建503平米养老院、流转机动地128公顷。1万平米农机大院、6万平米养殖小区、建立黑羽鸡养殖基地一处。
建成了标准化、规范化的“爱心超市”。将村民的生活习惯、持家能力、善行义举、投身扶贫、移风易俗、热爱集体等方面细化形成具体考评指标,形成了合乎村情、便于操作的评分细则和实物出入库台账。很好地激发了农户内生动力,有效发挥了“积分改变习惯、共建美好新村”的激励引导作用。
今年9月7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赴吉林省脱贫攻坚督查小组,深入强胜村进行脱贫攻坚全面督查工作。经过两天的走访谈话和入户调查,对我院的脱贫攻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全面梳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研究整改。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对人民群众和舆情反映的问题认真核查处理,做到件件有回应。多项检察工作受到最高检、省市院、县直机关工委表彰。驻所检察室连续六届被最高检评定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被省院荣记集体二等功。政治部、检务部、刑检部被白城市院记集体三等功。刑检部被白城市妇联授予“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一人获得省工会“五一劳动奖章”。省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十人被市院政治部记三等功。我院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县脱贫先进集体、反腐败工作先进单位、全县整村搬迁工作先进集体、大平安建设先进集体。一人在全县扶贫攻坚工作中被县委、县政府荣记个人三等功、在全县反腐败工作中荣记个人三等功。一人被县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 一人得到县委、县政府嘉奖。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得益于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与帮助。
在此,我代表全院检察干警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一年来,我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大局能力仍需加强。二是法律监督还不到位,不愿监督、不善监督问题依然存在。三是检察人才难进、难留问题尤其突出。针对这些问题,我院将认真对待,妥善解决。
六、2019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2019年,我院将紧紧围绕县委总体战略布局,继续强化检察监督力度,为服务中心大局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国70周年。
为落实好2019年工作思路,我院将努力完成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目标。
一是大胆解放思想,助推通榆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找准检察工作与通榆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合点,立足检察职能,以法律监督的高质量保障通榆经济社会发展的高质量,妥善处理好涉民生案件,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为通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是坚持快捕快诉,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尽快完善与法院、公安和司法部门建立的工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同时加强内部配合,在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管理、案件衔接方面明确刑检、控执等部门职责,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加快办案进度创造有力条件。
三是补齐扶贫短板,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役。抓好就业扶贫和志智相扶培训等工作,全力推进旧址拆除工作,及时将复垦后土地流转出去。针对脱贫攻坚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补齐短板,提升包扶村群众的获得感、满足感。
四是突出主责主业,全力保障监督质量效果。强化各项法律监督工作,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滥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积极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推进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
五是延伸监督触觉, 全面推进行政公益诉讼。充分发挥派驻乡镇检察室前沿优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服务保障民生,促进基层公正廉洁执法,为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努力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安全等重点领域,融入通榆生态经济健康发展大局。
六是夯实战斗堡垒,促进党建与队建均衡化。强化阵地建设和责任担当,推动“党员课堂”在我院落地落实。做到政治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促进党性锻炼常态化。以大破大立的决心,扎实推进干部作风大整顿。坚持以党建促队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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